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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4日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宁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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