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2年11月30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11月28日至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仲玲,副主任马立新、骆翔、徐厚江、刘长荣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储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军,市法院、检察院、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仲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关于长江保护法及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长江保护法及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拟任职人员表态发言;有关辞职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立新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联组审议;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通过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通过接受有关辞职事项。
就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仲玲要求,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要积极优化审计监督方式,逐步形成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督促,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就市政府关于长江保护法及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仲玲指出,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增强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握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切实担负起法律实施的领导职责、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
就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仲玲强调,要一手抓建议本身的质量,一手抓建议办理的实效,努力实现代表满意率和建议办成率双提升。
就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报告,仲玲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常委会相关工委也要及时跟进,推动完善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保证每条审议意见都能落地落实。
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仲玲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审查力量要再加强,形成以法制委员会牵头、各工作机构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
就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仲玲要求,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最真实的愿望、最迫切的需求带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会同市有关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对新任命的同志,仲玲希望,能够谨记誓言,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
记者 万言 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