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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风险人员主动报备和基层早期发现风险人员的通知

各镇、园区社会稳控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基层村(社区)和单位早发现风险人员能力,引导风险人员主动进行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基层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仍有本土疫情报告,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依然较高,各镇、园区,各单位在引导风险人员报备、早发现风险人员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漏洞。各镇、园区,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必须把监测预警的关口再前移,充分认识基层社区是疫情防控的核心“阵地”,大力提升基层社区疫情防控能力,织牢织密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人员主动报备

(一)发动群众自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扬州市外来(返)仪人员宣传引导,告知主动报备的责任和义务,引导促进风险人员提前主动向属地村(社区)和单位(或所在宾馆)报备,并及时通过“扬城E健行”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来仪信息,切实提高自主报备在风险人员排查中的比重,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倡导家人提醒。各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微网格联络员要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张贴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小喇叭等形式,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普及各类防疫措施,引导家庭成员提醒劝导风险人员向村(社区)进行主动报备,并及时通过“扬城E健行”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来仪信息,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分类健康管理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营造良好氛围。对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促进疫情防控有效开展的人员和家庭,以各镇、园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名义发放表扬信,视情况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表扬,在全社会营造主动抗疫、共同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警示教育。要多途径、多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公民个人法律责任。加大疫情防控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公众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建立举报制度。发挥群防群控优势,市疫情防控社会稳控组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举报身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举报电话:12345。举报线索经核实甄别情况属实的,根据事件轻重程度,给予举报人200—500元奖励。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漏。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4天内从境外或者有国内疫情流行地区旅居史进入或者返回我市,未按要求及时主动报备属地村(社区)和单位(或所在宾馆)的;(2)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3)隐瞒、缓报、谎报病情、行动轨迹,且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六)严肃惩戒违规。对不主动报备,刻意瞒报、谎报、缓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早发现风险人员

(一)及时核实和推送协查数据。要进一步发挥大数据赋能支撑作用,通过信息化渠道第一时间推送区域核查协查数据,及时向核查对象发送提示短信。加强涉疫数据核实衔接,利用涉疫数据指令核查系统、“扬城E健行”等平台,对核查协查信息进行比对筛选,精准开展核查协查,提升排查效率。

(二)严格开展人员排查。各镇、园区要完善疫情防控排查网格体系,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和微网格建设,构建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栋楼四级体系,组织网格员、微网格联络员、小区物业、志愿者、社区民警、楼栋长等,借助通信大数据、微信群接龙、“敲门行动”等方式,全面开展涉疫风险地区来(返)仪人员滚动排查。村(社区)排查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推送信息“落地查人”和自下而上的门岗登记、上门排查、居民报备“返家核查”相结合,最大限度防范漏查漏管。

(三)加强行程卡核验和扬城码使用。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落实好测温、扫扬城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推动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休闲、餐饮等各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好“三查三报告”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加强单位监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请销假制度,建立台账,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行程,滚动排查本单位人员及亲属近14天内出行情况,督促本单位风险人员主动报备,并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要严格落实餐饮场所承办5桌以上宴席和农家宴、大棚宴报备制度,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做好监管指导,压实举办方和承办方疫情防控责任。

仪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社会稳控组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