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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4日

家庭教育误区有哪些?

《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指引

◆王玉

误区一: 养而不教——只关注个人生计,忽视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有些父母忙于生计,将孩子的养育权托付给老人或者保姆,以“为了生活”为由剥夺了孩子和他们共处的亲子时光。还有一些离异家庭,孩子的抚养权落入父母其中一方,而另一方也会以不具备抚养权为由,彻底放弃履行自己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当一个家庭出现了“养而不教”问题,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时,社会、政府、司法机关等就要进行适度、必要的监护干预。

误区二: 教而不当——只关注学业成绩,忽视孩子综合素质培养。

有些父母重智轻德、重知轻能,把家庭教育跟学校教育高度混同在一起,对孩子的发展只注重学习成绩,却忽视了最为重要的道德品质、劳动技能、创新意识等能力的培养。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八种方法,引领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如果我们的家长会做孩子们的朋友、做孩子们的榜样、做孩子们的后盾,从“立德、尊重、陪伴、守护”这4个关键词做起,相信你一定会成为新时代的好爸爸、好妈妈。

误区三: 单方教育——只关注一方责任,忽视教育共同体作用。

有些家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正常是母亲承担孩子养育的任务,父亲的参与度比较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家庭教育进入新时代。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共同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这是法律赋予父母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孩子更好地发展,夫妻在家务分工、家庭事务、孩子教育中要学会多协调、多合作,家庭教育步调一致,方可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否则就会“鸡飞狗跳”。

(作者系仪征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实验小学西区校教师)